甲、乙、丙于2007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价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 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 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 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E. 如果此时公司实际资产已经大于注册资本则无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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