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学历类
>
自考专业(法律)
>
国际经济法概论
>
各国对跨国营业所得的征税原则是()。
多选题
各国对跨国营业所得的征税原则是()。
A. 独立企业原则
B. 实际联系原则
C. 常设机构仅限于法人性机构或实体
D. 对纳税人的所有跨国营业所得征税
E. 对纳税人通过常设机构进行营业的所得征税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453****98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6097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453****98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6098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热门试题
营业所得是指纳税人从事经营性质的活动而取得的()
现金营业所得税是指税前净营业利润(NOPBT)乘以公司现行所得税率计算出的所得税。()
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处以相关营业所得财物价值()的罚款
协调跨国独立劳务所得征税权冲突的一般原则是()
营业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主要有常设机构标准和交易地点标准。()
对跨国个人非独立劳务所得课税时,根据( )原则征税。
在计算NOPAT了时,应该将当期发生的营业外收支从净利润中剔除,并对其进行资本化处理,而对现金营业所得税可以不进行调整()
两个协定范本对投资所得征税的总原则是()。
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超额所得进行征税时,(不考虑挪威)通常计算跨国超额所得的方法有()。
对跨国独立劳务所得的征税协调,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固定基地原则”。()
战时利得税属于对下列哪种跨国所得的征税?()
对非居民跨国投资所得征税时,投资所得不包括()。
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的财物价值()的罚款。
对跨国独立劳务所得的征税,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 ( )
各国对所得征税有不同的内容,涉及的所得范围各不一样,但总的来看,包括()的征税。
在我国与日本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中,对跨国经营所得的课税范围所采用的原则是()
《价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的财物价值的罚款()
一般来说,按()对跨国所得征税是第一次课税;按()征税是第二次课税。
当前世界各国处理双重征税问题时共同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是()
当前世界各国处理双重征税问题时共同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是【 】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聚题库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