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由于《联合国范本》对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按“引力原则”征税,所以常设机构的应税利润不仅包括企业的经营所得,也包括股息、利息等资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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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美国一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此办事处从事的经营活动与通过常设机构进行的相同或类似,则由此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根据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的规定,应当分别由()征税。 协定范本中规定,对常设机构的利润除了实行“法律适用规范”,即“非此即彼”的原则规范以外,还实行其他两条征税原则,一是利润归属原则,二是()。 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的确定问题上,各国税收协定中通常采用两种不同的原则,OECD提倡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引力原则,联合国倡导有利于发达国家的归属原则() 联合国范本强调,收入来源国对国际资本收入的征税应当考虑的有()。 关于对海运和空运收入的征税问题,经合组织范本强调企业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垄断征税地位;而联合国范本为了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主张由两国分享对国际海运利润的征税权。() 常设机构原则在协调跨国营业所得征税冲突中是如何运用的? 联合国范本强调,收入来源国对国际资本收入的征税应当考虑的因素有() 《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联合国范本》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装配活动,可以构成常设机构的期限是()。 利用引力原则确定常设机构的经营所得,主要是因为() 常设机构原则 在确定可归属于常设机构利润问题上,存在着两项原则,一是“引力原则”,二是()。 《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 常设机构是税收协定为了协调缔约国之间对营业利润的税收管辖关系而设定的概念。包涵()标准。 转让常设机构的营业财产或从事个人独立劳务的固定基地的不动产,由该项财产的所在国征税。 在联合国范本中,一国企业通过其雇员或其他人员在另一国提供的个人劳务,在任何12个月提供劳务的时间达到了多久,就认为该企业在另一国拥有常设机构。() 协定范本对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规定了两个具体办法,一是采用实际所得方式,二是采用()方式。   试述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的确定与核算。 联合国于1980年,在OECD发布税收协定范本之前,率先发布了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 国际公认的常设机构利润计算方法是( )。 联合国范本和经合组织范本均规定协定仅适用于对下列哪些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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