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

  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张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李伍的文章在乙国首次发表,张成的文章还未发表。(1)李伍的文章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吗?(2)张成的文章在中国会享有哪些著作权?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172****57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6010 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172****57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6011 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
热门试题
“子女扶养费的取得,依子女惯常居所地法,如依前法不能获得扶养费时,依法院地法”这一规定是() 海伦拥有甲、乙、丙三国国籍,但她在乙国拥有惯常居所。如果我国法院需要确定海伦的本国法,可以作为其本国法的包括() 依照我国法律,在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时,自然人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其现在居所地法律。 甲国公民布莱恩的经常居所地为乙国,其在中国期间,因侵权行为被告上法庭。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关于布莱恩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产品责任的准据法,首先应该适用直接遭受损害的人的惯常居所地国家的内国法,只要该国同时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经常居所在汉堡的德国公民贝克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中国公民李某打算在中国结婚。关于贝克与李某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在当事人经常居所地不明时,其经常居所地在() 经常居所在汉堡的德国公民贝克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中国公民李某打算在中国结婚。关于贝克与李某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 托尼同时具有甲国和乙国国籍,其在甲国有住所。托尼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丙国和乙国,因此在丙国和乙国都有惯常居所。后因其在丙国的纠纷在我国涉诉。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托尼的本国法? 中国大学MOOC: 经常居所在汉堡的德国公民贝克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中国公民李某打算在中国结婚。关于贝克与李某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单选)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娴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结婚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关于上述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依照《法律适用法》规定,应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的,如果自然人经常居所地不明的,以下选项错误的有 中国大学MO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 夫妻诉讼离婚,适用夫妻共同居所地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 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2011年)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2011年真题]
购买搜题卡会员须知|联系客服
会员须知|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聚题库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20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个人中心】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手机号后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