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有两子一女,妻子早年去世。后甲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自书遗嘱一份,将东房2间给大儿子,西房2间给小儿子。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北房1间分给女儿,将东房1间分给女儿继承,另1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2间分给小儿子。后甲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于1994年2月在两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1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房2间仍归小儿子继承。甲去世后,甲的子女持这几份遗嘱,要求分割房产。依照我国《继承法》,甲的房产应()。

A. 按代书遗嘱分割
B. 按自书遗嘱分
C. 按公证遗嘱分割
D. 宣布遗嘱均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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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一子一女,二人请了保姆乙照顾甲。甲为感激乙,自书遗嘱,表示其三间房屋,由两个子女平分,所以现金都赠给乙。后甲又立下书面遗嘱将全部现金分给两个子女,不久甲去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有一子一女,二人请了保姆乙照顾甲。甲为感谢乙,自书遗嘱,表示其三间房屋由两个子女平分,所有现金都赠给乙。后甲又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现金 分给两个子女。不久甲去世。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甲、乙系夫妻,有一子丙。丙与丁结婚,生有一女戊。2008年丙去世,丁与庚再婚,二人一起照顾甲、乙的生活起居。2015年5月甲去世。对甲遗产的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分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分给小儿子,北房一间房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一间分给女儿继承,另一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两间分给小儿子。后来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有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一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甲乙相继去世后,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 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丁,生子戊,其女己嫁至邻村,甲死后遗产有房屋3间,对于甲的遗产无权参与继承的是()。 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丁,生子戊,其女已嫁至邻村,甲死后遗产有房屋三间,对于甲的遗产有权参与的是() 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丁,生子戊,其女已嫁至邻村,甲死后遗产有房屋3 间,对于甲的遗产无权参与继承的是()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分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分给小儿子,北房一间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一间分给女儿继承,另一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两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有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一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当年,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打印遗嘱将东边两间房分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分给小儿子,北边一间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边一间房分给女儿继承,另一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两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有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一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当年,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  )。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分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分给小儿子,北房一间分给女儿。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一间分给女儿继承,另一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两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1994年2月在有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一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当年,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 )。 王某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父母健在。2016年5月19日,王某因病去世,其名下仅有房屋一套,系其婚前个人购买。关于该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和妻子乙育有两子丙、丁,丁娶妻戊,并育有一女已。2015年12月10日,丁因车祸去世。甲乙共有财产现金600万元,甲于2017年3月20日离世,乙因伤心过度,于同年4月10日去世。乙去世时,甲的遗产尚未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育有子女丙、丁,丙早年因车祸死亡。丙有一子戊。现甲去世,未留遗嘱。甲的遗产应由()。 甲与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经出嫁,儿子与其妻丁育有一子戊,儿子2010 年由于飞机失事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主要由已经再婚的儿媳丁赡养。甲于2018 年3 月去世,留下房屋三套。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戌,生子戊,其女丁嫁至邻村,甲死后遗产有房屋3间,对于甲的遗产无权参与继承的是() 甲和妻子乙育有两子丙、丁。丁娶妻戊,并育有一女己。2015年12月10日,丁因车祸去世。甲乙共有财产现金600万元。甲于2017年3月20日离世,乙因伤心过度,与同年4月10日去世。乙在世时,甲的遗产尚未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王甲因病去世。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 问题:王丁能否继承王甲的遗产?为什么? 2005年,甲立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08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2017年甲去世,该房屋(  )。 李甲自小父母双亡,与弟弟李乙吃百家饭长大,兄弟情深。长大后兄弟二人结婚生子,后李甲与妻子感情不和离异。李乙妻子则因患病死亡。李甲有一子李明,李乙有一女李月。弟弟李乙患重病耗尽钱财后仍于2020年10月去世,未留有遗产。假定2021年3月李甲遭遇车祸去世,留下一套房屋和数10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根据《民法典》,下列关于李甲遗产继承的叙述,正确的是() 甲有三个儿子,妻子尚在,甲死后留下房屋8间,在没有遗嘱和其他特殊情况之下,甲的妻子可以分到房屋(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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