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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有甲、乙、丙三个儿子,李某去世之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处理前,甲明确表示要继承,乙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丙伪造遗嘱且情节恶劣,李某生前并未对此表示宽恕。那么可以继承李某遗产的是()。
单选题
李某有甲、乙、丙三个儿子,李某去世之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处理前,甲明确表示要继承,乙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丙伪造遗嘱且情节恶劣,李某生前并未对此表示宽恕。那么可以继承李某遗产的是()。
A. 甲、乙、丙
B. 只有甲
C. 甲、乙
D. 甲、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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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爷有甲乙丙三子,李大爷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在遗产处理前,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乙明确表示要继承,丙没有作出任何表示,那么丙的行为视为( )。
李某留下自书遗嘱一份,其内容为:“女儿工作稳定,有同定收入,但儿子尚无正式工作,所以,自己死后全部财产由儿子继承。”不久李某去世,该遗嘱 ( )
李某与徐某结婚后生有两个儿子李甲与李乙。后李某与徐某因感情破裂离婚,两个儿子归徐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生活费。过了10年,徐某又与林某结婚,当时李甲已参加工作,李乙随徐某改嫁。徐某又与林某生一子林丙。李某离婚未再婚,并于1994年去世,留下遗产3000元。2003年1月林某去世,留有遗产3000元。依法律规定,本案中的遗产分割,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李某与孙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李某又立有遗嘱,该遗嘱内容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现李某去世,对李菜的遗产应按()。
高某与妻子李某离婚后,儿子小山跟随高某生活。妻子李某一年之后再嫁,有了自己的家庭,并生育一个女儿小林。李某于2013年因急病去世,此后没多久,高某因一次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李某和高某均没有立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李某有一子两女,其中儿子甲1989年死亡,当时甲有一女乙尚幼。不久,李某也患病不起,遂亲笔立下遗嘱,其所有的4间房屋及存款1000元由两个女儿丙、丁继承。后李某死亡,丙、丁分割了李某房产和存款。李某的儿媳戊提出李某生前所立遗嘱无效,她和乙均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李某所立的遗嘱()。
李某去世前,与他的邻居聂某有一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聂某照顾他直到他去世,作为报酬,李某去世后,其房屋即归聂某所有。李某去世后,发现其曾留有遗嘱,该遗嘱将其房屋赠与他的好友刘某,李某还有一个在国外的女儿小李,现小李、聂某和刘某就该房屋的归属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该房屋应归( )。
张某与丈夫沈某生有大沈、小沈二子,沈某早逝,沈某的哥哥依法收养了小沈,2014年6月,张某与李某再婚,之后,李某与前妻所生的8岁儿子小李一直由张某与李某抚养。2021年8月,张某与李某因车祸去世,二人未订立遗嘱,且双方父母均已去世。根据《民法典》,张某的遗产应当由()继承。
张某有甲乙丙三子,张某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其在遗产处理前,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乙明确表示要继承,丙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的继承表示,那么丙的行为视为()
张某有甲乙丙三子,张某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其在遗产处理前,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乙明确表示要继承,丙没有做出放弃或接受的继承表示,那么丙的行为视为( )
李某是名富商,有3个弟弟,其父亲健在。李某年轻时经历过两段婚姻史,与两任配偶各生个了一个女儿,目前与第二任配偶一起生活。另外他还有一个非婚生儿子。某日李某突然被检查出罹患癌症,为了避免家庭财产纠纷,他打算对自己咨询了理财师。 如果李某父亲先于李某去世,李某没有机会修改遗嘱,那么关于李某遗嘱中涉及他父亲的部分表述的是()。
甲有三个儿子,妻子尚在,甲死后留下房屋8间,在没有遗嘱和其他特殊情况之下,甲的妻子可以分到房屋( )间。
甲有三个儿子,妻子尚在,甲死后留下房屋8间,在没有遗嘱和其他特殊情况之下,甲的妻子可以分到房屋( )间。
李林的儿子李金于2010年去世,且去世前未留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顺序,对于李金的遗产,下列能够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李林的儿子李金于2010年去世,且去世前未留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顺序,对于李金的遗产,下列能够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李林的儿子李金于2010年去世,且去世前未留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顺序,对于李金的遗产,下列能够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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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有子二人:李甲、李乙。李甲和李乙各有未成年子1人,李某立有遗嘱,将全部遗产由李甲继承,但某日李甲因车祸英年早逝,李某闻讯后悲痛过度,遂于当晚心脏病发作去世,则()。
李某育有子女甲和乙,2008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遗产留给甲。李某于2014年4月死亡,经查,李某立遗嘱时甲18岁,乙15岁,现甲、乙均已工作。李某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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