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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刑名》篇分为《刑名》、《法例》两篇,始于是()
单选题
将《刑名》篇分为《刑名》、《法例》两篇,始于是()
A. 《晋律》
B. 《北魏律》
C. 《北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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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位置由篇尾调整到篇首的法典是()
名家(又称刑名家)。
魏律一共18篇,改具律为刑名,冠于律首()
曹魏《新律》将秦汉律的第六篇“具律”提为第一篇,冠于律首,并更名为“刑名”
充军作为正式刑名,始自()
《荀子》一书中记载“刑名从()”。
以下属于商朝刑名的有( )。
以下属于商朝刑名的有()
将九章律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的律典是()
《史记》中记载,战国时期申子“本于黄老而主刑名”,韩非“喜刑名法术而归本于黄老”。这说明()。
“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
清朝将罪犯发到边远地区为驻防官兵充当奴隶的刑名叫()。
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全律之首的律典是()。
韩非子喜刑名法术之学,归本于()?
源于唐律的杀人离乡的刑名,在清朝叫做“()”。
首次将具律改为刑名律并至于律首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
如果两篇文献均被某文献作为参考文献引用,那么被引用的两篇文献属于()
夏朝法律制度“昏、墨、贼,、中规定的刑名是()。
首次规定“刑名”律,并将其列入律首的法典是()
魏晋南北朝时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冠于律首”的法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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