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特大暴风雨和洪水不可抗力袭击,使工程遭受到大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有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的基本内容如下:(1)遭特大暴风雨和洪水袭击属不可抗力,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2)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22万元,其修复费用应由业主承担,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2.5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4)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6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台班费损失3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万元,业主应予以支付。(5)因特大暴风雨和洪水造成工地停工10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10天。(6)由于工程破坏,现场清理需费用2万元,业主应予支付。问题: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2.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3.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如何处理?
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该工程开挖土石方工程量为60万m3,综合单价25元/m3,合同条款中规定,若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工程量表中规定之工程量的25%以上时,则综合单价每立方米相应增减3元。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基淤泥夹层增厚,开挖量加大,使土石方工程量达80万m3,结算中对工程价款作了相应调整。事件2:施工单位进场后进行施工准备,开工前向监理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基础工程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分析了施工方案可能出现的后果,提出了修改意见,然后以书面形式回复施工单位并报业主。事件3:其中隧道工程在一煤矿附近施工,施工中承包人指出,因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有误,瓦斯提前出现,并据此擅自停工,要求业主赔偿因停工造成的损失。问题:1.事件1中:(1)本工程工程量的变更仅是由于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量估计不足,此类简单增加不需要监理工程师发布变更指令。是否正确?(2)根据合同条文规定,变更后新的土石方综合单价应为多少元每立方米。(3)计算原合同土石方开挖综合单价及增加工程量后,新的土石方开挖综合单价,计算完成开挖任务的工程价款。2.事件2中:(1)施工单位认为监理方建议合理,同意修改原施工方案,提交新施工方案,同时申请开工,监理方应如何按程序办?(2)开工后,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并没有按新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现场组织不力,监理工程师应如何执行合同?(3)施工单位坚持按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质量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如何行使权利,处理问题?事件3中:承包人提出的索赔成立否?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