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

被告人,杨某,女,20岁;吴某,男,28岁。
2005年初,被告人杨某、吴某两人制订了捞钱的计划,由杨某到街上以“三陪”小姐的身份拉客到歌舞厅消费,然后再由跑场的吴某冒充警察,借口进行扫黄强行索取顾客的钱财。2005年2月2日晚,被告人杨某以色相手段将游人杨甲招揽到该歌舞厅一包厢内看录像。刚落座不久,被告人吴某便冒充警察进入包厢内,以杨甲涉嫌嫖娼为由对杨甲进行罚款,杨甲害怕此事张扬出去,按照吴某的要求交了5 000元罚款。后因为群众举报,2005年4月3日被告人杨某与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公安机关审查期间,被告人吴某还交待其另外一个犯罪事实:2004年初,杨某和吴某合谋后,决定由吴某以歌舞厅工作人员的身份,借口虚开“消费单”强行索取顾客的钱财。2004年3月2日晚,被告人杨某以色相手段将游人谢某招揽到该歌舞厅一包厢内看录像。刚落座后,被告人杨某即自行向服务员点要茶、酒各两杯,并将两杯酒迅速喝光。 谢某见势不妙欲离开时,被早已守候在门外的被告人吴某强行堵在包厢内,强迫谢某“结账”,否则不让谢某离开歌舞厅。最后,吴某向谢某索得“消费款”人民币2000元。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712****85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33431 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712****85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33432 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
热门试题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人民法院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将被告人押入法庭时,司法警察位于被告人的后方。 被告人甲,男,18周岁;被告人乙,男,19周岁;被告人丙,男,16周岁;被告人丁.男,18周岁。2014年4月9日晚,四被告在公路边闲聊时遇见两名行人。被告人甲、乙见两行人衣着华贵,遂产生找点钱的想法。于是,甲和乙手持匕首、三角刮刀威胁两行人拿钱,遭到拒绝后,丙亦上前,伙同甲、乙对两行人拳打脚踢,抢走手表一块、香烟两盒。其间被告人丁曾试图劝阻甲、乙、丙三人的行为.但被丙一句“别多管闲事”吓住,站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被告人的意志,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只要有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一律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 只要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就能够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只要有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一律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 被告人哄闹或谩骂看管人员、其他被告人时,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开庭时,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被告人的亲属可以接近被告人。 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日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王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女性被告人由()押解 如何对待被告人翻供? 女性被告人由( )押解。 被告人供述,可以分为( )。 自诉案件中,一审法院判被告人有罪并决定逮捕,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原告人撤诉,法院准许撤诉并释放了被告人。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国家赔偿。 自诉案件中,一审法院判被告人有罪并决定逮捕,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原告人撤诉,法院准许撤诉并释放了被告人。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国家赔偿。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如果被告人在押,应当 只要能够特定被告人,即使不知道被告人的户籍信息,也是可以立案的。
购买搜题卡会员须知|联系客服
会员须知|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聚题库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20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个人中心】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手机号后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