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王李赵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副经理赵某担任
B. 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执行董事,任期4年
C. 公司不设监事会,由李某担任监事,任期4年
D. 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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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有限责任公司由( )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外)。 2017年6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是() (2009年)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有限责任公司由(   )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A、B、C、D四人决定共同出资设立一生产塑料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约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A出资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须由2人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个以上()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个以上()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依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多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甲、乙、丙、丁拟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李某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了出去,李某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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