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A公司2012年5月30日将应收账款以不附追索权的方式出售,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实际收到价款90万元,则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是()万元
单选题
A公司2012年5月30日将应收账款以不附追索权的方式出售,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实际收到价款90万元,则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是()万元
A. 100
B. 10
C. 80
D. 90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303****67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0280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303****67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0281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热门试题
对有追索权保理及无追索权双保理业务,单笔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应收账款实有金额的()。
(判断题)有追索权保理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由企业承担。 A对 B错
企业对于已转为坏帐损失的应收账款已放弃了追索权()
2014年,甲公司发生的业务如下:(1)与A银行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同意将2014年6月份发生的应收账款1 000万元转让给银行,取得借款800万元,该保理合同附有追索权,银行到期无法收到的应收账款,附有向甲公司追索的权利;(2)与B银行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同意将2014年8月份发生的应收账款500万元转让给银行,取得借款400万元,该保理合同规定,到期无法收到的应收账款,银行只针对300万元附有向甲公司追索的权利,剩余的200万元没有追索权,则甲公司应该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
2014年,甲公司发生的业务如下:(1)与A银行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同意将2014年6月份发生的应收账款1000万元转让给银行,取得借款800万元,该保理合同附有追索权,银行到期无法收到的应收账款,附有向甲公司追索的权利;(2)与B银行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同意将2014年8月份发生的应收账款500万元转让给银行,取得借款400万元,该保理合同规定,到期无法收到的应收账款,银行只针对300万元附有向甲公司追索的权利,剩余的200万元没有追索权,甲公司应该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意味着企业放弃了追索权
长江公司2012年2月10日销售商品应收大海公司的一笔应收账款1200万元,2012年6月30日计提坏账准备150万元,2012年12月31日,该笔应收账款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850万元。2012年12月31日,该笔应收账款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万元。
应收账款在转让贴现时如果附加有追索权要求,那么将:()
假定银行对该应收债权具有追索权,那么,甲公司将此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时应贷记()科目
对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意味着企业放弃了追索权。
对企业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表示企业放弃了其追索权。()
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意味着企业放弃了其追索权()
对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意味着企业放弃了追索权。( )
国内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项下融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合格应收账款金额的80%,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原则上融资比例()
企业采用不附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方式筹资时,如果应收账款发生坏账,其坏账风险必须由本企业承担。( )
对无追索权国内单保理业务,单笔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的()。
服务保理是指仅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服务的有追索权保理()
2014年,甲公司发生的业务如下:(1)与A银行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同意将2014年6月份发生的应收账款1 000万元转让给银行,取得借款800万元,该保理合同附有追索权,银行到期无法收到的应收账款,附有向甲公司追索的权利;(2)与B银行签订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同意将2014年8月份发生的应收账款500万元转让给银行,取得借款400万元,该保理合同规定,到期无法收到的应收账款,银行只针对300万元
2007年3月16日,《物权法》审议通过,将应收账款质押权的登记职责授予征信中心,应收账款系统建设获得()
在应收账款保理中,从风险角度看,有追索权的保理相对于无追索权的保理对供应商更有利,对保理商更不利。(2016年)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聚题库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