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鲜美味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0.5%、22.5%、33%、44%。关于公司的组织机构,下列哪些说法错误?( )
A. 董事和监事的任期都是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B.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较小,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
C. 若乙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则乙不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D. 若公司董事严重损害公司的利益,因甲持股不足1%,其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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