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9日,甲乙发生口角,甲将乙打成轻微伤,县公安局对甲送达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甲不服,于同月19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12月8日,市公安局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市公安局审理该行政复议案件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 如甲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可以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C. 若甲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则复议期间县公安局改变罚款数额,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D. 复议期间,县公安局可以自行向甲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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