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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句加点成语的使用,全都正确的一项是 ①1月16日,50余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国际组织主要负责人,数以千计的全球商业精英纷至沓来,出席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②在大众传播媒介高度发展的今天,“名人”辈出,而过去要成为名人必须在某一领域出类拔萃,才能通过薪火相传、书籍记载等方式广为人知。③在跨年雾霾中,防霾产品种类繁多,花样翻新,但是经科学研究证明,许多被宣传得天花乱坠的产品纯粹是无稽之谈。④他读了青年作家郝景芳的获奖科幻小说《北京折叠》后,掩卷沉思,惊觉人生如梦,白云苍狗,因此不必执念太多,要学会放手。⑤特朗普早在大学时代就孜孜不倦地汲取商业领域新知,加上父亲耳提面命的教诲,年轻的特朗普就已蠢蠢欲动,欲在商界闯出一片天地。
在下面一段话空缺处依次填入词语,最恰当的一组是( ) 掩卷沉思时,首先从记忆的湖面泛起的,便是历史尽头那一道道光彩的背影。穿越时空的苍凉与沉重。抵达我们 ① 的记忆深处。三国时的羽扇纶巾,先秦两汉的明月关,长安城上的紫气辉云,江河两岸的饿殍哀鸿,都在历史的书面中 ② 。假若记忆可以移植,我情愿在这一段凝重的记忆中感受民族的盛衰交替和前进之路的坎坷崎岖。当唐宋的光景一片歌舞升平,当忽必烈的铁骑驰骋中亚的土地,我们可以在那一段灿烂的记忆中激动欢呼、喜极而泣;当大清帝国的势力衰微,列强的屠刀残杀我中华儿女,我们可以在那一段 ③ 的记忆中,唤起民族的觉醒,奋发图强,一雪国耻。正是这一串串凝血含泪的记忆给了我们顽强的斗志和坚定的信念,我们没齿不忘。
下列各句中加点成语的使用,全都正确的是①在北京航天飞行控制中心,陈莉丹运用“快速变轨”技术,遥控390多公里外的神舟十一号飞船连续两次变轨,并且精准无误,如臂使指,一气呵成。②沃尔玛下调未来销售和盈利预期,亚马逊力压沃尔玛成为全球最大零售商的事实表明,电商行业正在全球范围内崛起,这或许预示者实体零售模式日薄西山。③涂鸦作为一种新鲜的文化艺术表现形式,从街头走进大大小小的展厅,这是一种进步的现象,说明这种艺术形式已登堂入室,正逐渐得到大家的关注。④赛前国安主帅何塞表示,这场比赛对我和国安来说都很重要,两年前那场惨败,我记忆犹新,我已经深入研究了对手的打法,不会再步入后尘。⑤家书的意义就是让我们勇于表达对家人的爱与温暖,而当我细细读完《重读抗战家书 》时,掩卷长思,满目都是力透纸背的家国爱。⑥此次古龙经典重拍,林更新重新演绎尔冬升经典角色三少爷,不惜自毁形象,头发凌乱,满脸胡渣,筚路蓝缕,引发不少观众关注。
材料: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采之笔竞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做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迭于沸腾。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日:‘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青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
材料: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采之笔竞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做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迭于沸腾。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日:‘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青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材料: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 “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作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畅销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困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 《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摘选自余光中的《粉丝与知音》) 问题: (1)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 (2)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材料: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 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作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畅销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日:‘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摘选自余光中的《粉丝与知音》) 问题: (1)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 (2)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 “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作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畅销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困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 《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摘选自余光中的《粉丝与知音》) 问题: (1)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 (2)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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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粉丝与知音——余光中“粉丝”来自英文的fans,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 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竞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作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还是欣慰的。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股。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已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日:‘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问题:(1)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2)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材料:粉丝与知音余光中“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作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日:‘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问题:(1)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2)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材料:“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竞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作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畅销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日:‘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摘选自余光中的《粉丝与知音》)问题:(1)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2)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粉丝与知音余光中“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竞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作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问题:(1)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2)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材料: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竞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作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这位母亲,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问题:(1)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2)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材料: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s,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 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做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问题: (1)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4分) (2)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10分)
材料: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竞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作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竞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问题: (1)根据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粉丝与知音的不同。 (2)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材料全屏 总有那一片蛙声 古清生 在南国的时候,我的窗前有那么一块低洼的草地,春天的日子来临,它便会生长许多的小 草,甚至开出一些小小的花朵,招引一些蜜蜂在那里抖着金翅嗡嗡地飞。许多小孩子们,很喜欢在那块草地上采花或者玩一些他们认为好玩的游戏。这样的日子总是很温馨的,因为阳光、花草和小孩子们,足以把春天装点得美丽而又亲切,让人忍不住掩卷,心驰神往。但是在五月的时节,就会有一场场的雨水降临,雨水把草地旁的冬青树洗得很绿,那种很清凉的绿,并且注满整个的草地。于是孩子们用纸折起小小的洁白的纸船,来到草地那片水洼子上,启航他们的小小的梦想。 唯有月夜,那块草地是完全属于我的。这时候夜安睡了,一轮皎洁的月儿来到水洼子上, 映得那水好一片白。在白水之上,忽然有不知来于何处的小蛙,欢快地跌跌地跳跃,仿佛是要把那一轮月儿从水中端详个究竟,或者坐在月儿之上,让月儿浮托它走。小蛙们如同孩子,待它们游戏得尽情的时候,就一起坐在水上唱歌。那就是在我的生命中离不去的蛙声了。惯于在夜里读书和写作的我,就极爱着那一扇窗,起起伏伏的蛙声,能让我的思绪飘浮,进入这样一个季节深处。 但我却没有了南国的那一扇窗子,羁旅北京的日子长长,我的窗前,纵是也有这样一块草地,一簇绿柳,在春天的阳光里,还会有一树杏花装点。但是北国没有雨季,我看不到小孩子们折纸船的情景。北京是要到七月或者八月才会有雨,那是槐花开放的时节了。北京的雨会与槐花下了一街,一街的槐花雨把整个日子都流淌得芬芬芳芳,但即是这样的雨,仍不会积上一洼水,引来天使一般的小蛙,所以即使雨后有月,她也在这芬芳里找不到栖落和梳洗的地方。 我固执地想,如是北京的槐花雨能够积成一个洼子,这样一个清浅的弥漫着槐花芬芳的水洼子,有一轮皎月把水映得银银的白,有一群天使般的小蛙,它们围着月儿唱歌,那该是多么的好啊。我常常在雨后的北京的夜里出走,我以为我是能够找到这样一个地方的,它就在某一 扇窗下,甚至那窗前也有一个痴情展卷的学子,甚至水边,还留着孩童戏水的赤足的脚印。可是,我的出走,却并没有找到这样一个地方,我想终归是有这样一个地方的,是我没有找见它罢了。 居京的月夜,于我它是散文化的时光。我在键盘上演绎着一个个的梦,...
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题。 生活中,要是听说某某是个有趣的人,让人不免__①__,想要结识一番。有趣,和枯燥、乏味相对,是一个人身上闪闪发光的品质,是平淡生活里的“调味剂”。说一个人有趣,是很高的评价。正所谓,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那么,何为有趣?明人袁宏道说,“世人所难得者唯趣。趣如山上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态,虽善说者不能下一语,唯会心者知之。”对“什么是趣”,古今中外,尚无定论,只能__②__。在文人墨客笔下,人有人趣,物有物趣,自然景物有天趣。趣者,存乎一心,大凡让人心生快意、心旷神怡的,都莫不有趣。 有趣的人,对生活抱有大爱。有时,即便身处逆境,也能过得兴致盎然;即便眼前满是苟且,他们也总能找到诗和远方。苏轼就是个十足有趣的人。被贬官后,他没有愁肠百结,而是发现了生活的真和趣。在黄州,他把“价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的猪肉,做成了色、香、味俱全的“东坡肉”,并撰文《猪肉颂》,讲述烧制心得。除了“东坡肉”,还有“东坡肘子”“东坡鱼”“东坡饼”,都轰动一时,流传甚广。生活拮据,苏轼辟地耕种,以此为乐,写出《东坡八首》《雨后行菜圃》等诗,怡然自得之情,跃然纸上。 ________。凡事都想探个究竟、弄个明白,自然就能找到常人一般难以发现的趣和乐。清人沈复在《浮生六记》中写道:“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微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他笔下的文字也是妙趣横生,比如,“一见二虫斗草间,观之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虾蟆也,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一惊,神定,捉虾蟆,鞭数十,驱之别院。”如此趣味盎然的文字,若非好奇之人,肯定抓耳挠腮、冥思苦想也写不出来。有趣的人,深藏大智慧。要从平淡的日子中咂摸出趣味,离不开对生活的敏锐洞察,对人情世故的深刻洞悉,对知识阅历的深厚积淀,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有趣的人,深藏大智慧。在那个风雨如晦的年代,鲁迅嬉笑怒骂,皆成文章,针砭时弊,__③__。而鲁迅本人,却幽默、有趣得很。一次,友人给鲁迅捎来一些柿霜糖,“吃起来又凉又细腻”。听说有药用效果,他本想留着以后吃。谁料,“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读到此处,让人忍俊不禁,掩卷而笑。 有趣的人,不仅自己收获快乐,也是别人的“开心果”。而人一旦无趣,就不免面目可憎,让人避之不及。现在,成长于互联网时代的年轻人,平日以“斗图”为乐,从各类小游戏、小程序中寻求快意,而一旦合上电脑、锁住手机,往往双眼发胀,大脑茫然,趣味尽失。这样的趣,终非真趣。不妨向前人看齐,让自己有趣,让生活有味。梁启超说:“我是个主张趣味主义的人,我以为凡人必须常常生活于趣味之中,生活才有价值;若哭丧着脸挨过几十年,那么,生活便成沙漠,要他何用。”所以,不如行动起来,从明天起,做一个有趣的人。 分别填入本文①②③处的恰当词语是:
材料一个雨夜,赛艾姆坐在书房的书架前,开始翻阅起旧书。他叼着支土耳其大雪茄,厚厚的嘴唇不时喷涌出一阵烟雾。柏拉图记录的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关于"认识自我"的一段对话引起了赛艾姆的注意……赛艾姆掩卷深思,心中油然漾起一种对东西方哲人圣贤敬佩的感情。"认识你自己。"他嘟囔着苏格拉底这句名言,猛地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展开双臂大声叹道,"对!我必须要认识自我,洞察自己那秘密的心灵,这样我就抛脱了一切疑惧和不安,从我物质的人中找出我精神的人,从我血与肉的具体存在中找出我的抽象实质,这就是生命赋予我的至高无上的神圣使命!"赛艾姆像害了场热病,眼中闪烁着酷爱"认识自我"的狂热光芒。他踱到邻屋,像座塑像一样伫立在穿衣镜前,凝视着镜子里鬼一般可怕的自我,并默默地估量着自己的头形、面庞、躯干和四肢。赛艾姆的这种塑像神态持续了半小时,空灵缥缈的"认识自我",仿佛给他灌注了一套足以揭示自我灵魂秘密的奇异、升华了的思想,并使他心里充满了理性之光。他平静地启动双唇,自言自语地说:"嗯!从身材上看,我是矮小的,但拿破仑、维克多·雨果两位不也是这般吗?我的前额不宽,天庭欠圆,可苏格拉底和斯宾诺莎也是如此;我承认我是秃顶,这并不寒碜,因为有大名鼎鼎的莎士比亚与我为伴;我的鹰鼻弯长,如同伏尔泰和乔治·华盛顿的一样;我的双眼凹陷,使徒保罗和哲人尼采亦是这般;我那肥厚嘴唇足以同路易十四媲美,而我那粗胖的脖子堪与汉尼拔和马克·安东尼齐肩。""不错,我的身体是有缺陷,但要注意,这是伟大的思想家们的共同特点。更奇怪的是,我与巴尔扎克一样,阅读写作时,咖啡壶一定要放在身旁;我同托尔斯泰一样,愿意与粗俗的民众交际攀谈;有时我三四天不洗手脸,贝多芬、惠特曼亦有这一习惯;我的嗜酒如命,足令马娄和诺亚自愧弗如;我的饕餮般暴食暴饮使巴夏酋长和亚力山大王也要大出冷汗。"又沉默了片刻,赛艾姆用肮脏的指尖点了点脑门,继续发言:"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的实在。我拥有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的伟人们的种种品质。一位拥有这么多伟大品质的青年是一定能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的。""睿智的实质是认识自我。伟人们把宇宙的这一伟大思想根植于我心灵深处,并激励我开始去干伟大的工作。从诺亚到苏格拉底,从薄伽丘到雪莱,我伴随着伟人们一起度过了历史的风风雨雨。我不知道我会以什么样的伟大行动开始,不过一个兼备在白昼的劳作和夜晚的幻梦中所形成的神秘自我和真正本性的人,无疑是可以开创伟业的……是的,我已经认识了自己,而神灵也已洞鉴了我。啊!我的灵魂万岁!自我万岁!愿天长地久,诸事如愿!"赛艾姆在屋里踱来踱去,他那丑陋的脸上荡漾着欢乐的光泽,嘴里不时发出一阵像猫啃骨头时的欢快叫声。他反复吟哦着阿比·阿拉的一段诗文:尽管我是这个时代的晚辈,创业祖先的未竞之业,总会历史地压在我的肩背。过了一会儿,我们的这位赛艾姆穿着他那肮脏的衣服倒卧在乱七八糟的床上,进入了鼾声如雷的梦乡。(选自纪伯伦《认识自我》) 问题:(1)请简要概括赛艾姆"认识自我"的过程。 (2)文中成功地运用了寓庄于谐的艺术手法,请简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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