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不包含的情形是()

A. 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
B. 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排放污染物;
C. 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的;
D. 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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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工安机关() 企业可以通过暗管、渗井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项规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是指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以下哪些情形属于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日以上()日以下拘留。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环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一下拘留;清洁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一下拘留() 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等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处理设施或未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污染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是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 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处理设施或未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污染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是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 根据环保法,()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检查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状态及运行管理情况,了解所采用的处理工艺及曝气时间,检查()等重点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存在不正常使用、()等违法行为。 检查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状态及运行管理情况,了解所采用的处理工艺及曝气时间,检查()等重点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存在不正常使用、()等违法行为 根据市局《关于办理重型柴油车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的执法指引(试行)》,在办理办理机动车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中,被雇佣的机动车驾驶员以及拆除、更改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等违法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均可以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员() 新环保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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