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查试题
>
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卷二 >
年逾七旬的甲因向两个儿子乙、丙索要赡养费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甲生活相当困难,并且身患重疾急需医治,遂裁定乙、丙两人先分别给付甲生活费和医疗费5000元。该裁定作出后,乙表示不同意,人民法院告知乙此裁定乃终局裁定,不得上诉,只能立即执行。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判处乙、丙每人每月各负担甲生活费1000元。丙以自己下岗为由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为保障甲的生活不受影响,在案件审结前裁定乙、丙两人分别先给付800元。人民法院的哪些做法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