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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量是指在规定条件下,连续()次干燥或灼烧后称定的质量差异不超过规定的范围
单选题
恒量是指在规定条件下,连续()次干燥或灼烧后称定的质量差异不超过规定的范围
A. 4
B.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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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重是指连续两次干燥,其质量差应在()以下
恒重是指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烧后的重量差异小于()
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干燥或灼烧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即达到恒重()
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量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后进行;灼烧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量应在继续灼烧()进行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为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为()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中反复干燥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mg即为恒量()
中国药典规定,“恒重”系指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重量差异在
油品在规定条件下灼烧后,所剩的()物质,成为灰分。
使用新的坩埚前,进行灼烧时连续两次质量差不超过()mg
油品在规定条件下灼烧后,所剩下的不燃物称为()。
恒重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
恒重是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为()
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
恒重是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以下
恒重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应小于
恒重,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为()
《中国药典》规定: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
《中国药典》规定: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
BB006 坩埚洗净、晾干或烘干后,可用( )溶液编号,并在与灼烧沉淀温度相同的条件下进行高温灼烧。
油品在规定条件下灼烧后,剩的不燃物质称为灰分,含量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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