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学历类
>
自考专业(法律)
>
婚姻家庭法
>
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前一方按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付了彩。同居生活一段时间后不能共同生活,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该如何处理?
主观题
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前一方按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付了彩。同居生活一段时间后不能共同生活,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该如何处理?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551****47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24678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551****47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24679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热门试题
未婚同居违法吗?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吗?
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依据有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3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
如果男女已经以夫妻之名共同居住但并没有结婚登记,事后在规定时间内又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
法律婚姻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程序结婚的婚姻,作为法律婚姻的对称,事实婚姻是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事实上、客观上形成婚姻关系。区别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的首要标志是( )
明知他人有配偶,虽然没有与其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仍旧构成重婚行为()
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依据有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
有配偶者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属于()。
甲男乙女于1994年3月8日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当时甲男23岁,乙女刚满20岁。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甲与乙(女)2012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 )
李刚与王楠2000年开始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日,李刚在上班途中遇车祸死亡,王楠:()
甲与乙(女)2012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 )(2015年)
甲与乙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自2005年以来,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9年1月,甲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也不听从法院告知建议去补办结婚登记,法院对此应()
男女双方同居两年达到法定婚龄后,一同去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
甲与乙(女)2012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财团的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一种()行为。
小张和小李同居3年后决定去当地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则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 )。
结婚登记后,一方户口在南通市以外,另一方户口在本市,如何办理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手续?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日内补办结婚登记。
出头教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 )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聚题库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