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

1998年4月,甲(35岁)、乙(22岁)、丙(15岁)三人共谋前往丁某家行窃。甲、乙二人入户,丙某在门口“望风”。恰逢户主丁某(女)外出回家,在门口放哨的丙某给在室内的甲乙二人发出“有人,快跑!”的信号之后,急忙逃走。丁某进家,甲乙二人来不及躲避,甲某便从卧室窜出,捂住丁某的嘴将其捺倒在地。乙某从地上拣起一个酒瓶朝丁某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后,又从地上拣起一把菜刀,用刀背朝丁某的脖子、背部连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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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甲的年龄比乙的年龄的2倍还大3岁,乙的年龄比丙的年龄2倍小2岁, 三个人的年龄之和是109岁,则甲的年龄是多少岁?( ) 办公室有甲、乙、丙、丁4位同志,甲比乙大5岁,丙比丁大2岁。丁三年前参加工作,当时22岁。他们四人现在的年龄之和为l27岁。那么乙现在的年龄是(  )岁。 甲2018年的年龄比乙的2倍大3岁,3年后乙的年龄是丙年龄的3倍小7岁。已知丙出生时甲31岁,问哪一年三人的年龄和第一次超过100岁?( ) 甲(35岁)和乙(35岁)离婚,育有一女丙(8岁),离婚后,丙跟爸爸乙一起生活,一次丙去看望妈妈甲,甲教唆丙在爸爸的酒杯里下毒。丙听从甲的话,乙中毒而死,享年35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有二子乙、丙,甲于2000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8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由()。 2016年,甲(男,20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br/>如果在2014年,甲、乙、丙三人合伙盗窃某公司10万元,对于此次盗窃行为,三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甲(男,20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如果在2014年,甲、乙、丙三人合伙盗窃某公司10万元,对于此次盗窃行为,三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处理正确的是: 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 甲有两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甲、乙、丙三人拟以发起方式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则甲、乙、丙三人认购的股份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甲、乙、丙三人买书共花费96元钱,已知丙比甲多花16元,乙比甲多花8元,则甲、乙、丙三人花的钱的比是3∶4∶5 甲、乙、丙三人买书共花费96元钱,已知丙比甲多花16元,乙比甲多花8元,则甲、乙、丙三人花的钱的比是3∶4∶5() 1998年4月,甲(35岁)、乙(22岁)、丙(15岁)三人共谋前往丁某家行窃。甲、乙二人入户,丙某在门口“望风”。恰逢户主丁某(女)外出回家,在门口放哨的丙某给在室内的甲、乙二人发出“有人,快跑!”的信号之后,急忙逃走。丁某进家,甲、乙二人来不及躲避,甲某便从卧室窜出,捂住丁某的嘴将其捺倒在地。乙某从地上拣起一个酒瓶朝丁某头头上砸了一下,见酒瓶破碎后,又从地上拣起一把菜刀,用刀背朝丁某的脖子、背部连砍两下,致丁某当场昏迷。携带物品及现金人民币105元仓皇逃走,被害人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3200元,造成误工损失费800元。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甲某曾在1988年5月因犯盗窃罪而被削处5年有期徒刑。1993年5月刑满释放。另甲某主动交待曾经在1988年3月诈骗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犯罪事实。问题:对甲乙丙三人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罚? 甲有二子乙、内,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某单位A部门共有甲、乙、丙、丁四名职工,现在平均年龄为28岁,甲比乙大2岁,丙比丁大6岁。而3年前,乙比丁大4岁,则现在甲()岁 2016年,甲(男,20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下列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正确的是()。 2016年,甲(男,20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br/>如甲乙丙三人成立共同犯罪,那么,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甲(男,20岁)、乙(女,19岁)、丙(男,17岁),三人在××省B市因为抢劫银行被抓获。三人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银行工作人员丁。三人都是××省A市人,在被抓之前,三人常在本市和其他地区共同作案。如甲乙丙三人成立共同犯罪,那么,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盗窃,丙负责接应转运销赃,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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