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0.58万元、优质费2.32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 (10+0.58+2.32)×10%=1.29万元
B. (10+0.58)×10%=1.058万元
C. [10+(0.58+2.32)÷(1+16%)]×10%=1.25万元
D. [10+0.58÷(1+16%)]×10%=1.0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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