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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结婚关系的效力从何时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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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结婚关系的效力从何时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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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
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 )
甲男乙女于2002年6月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时双方均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现在补办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的效力从何时起算?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
内地居民结婚,结婚登记要求男女双方共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依据有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3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
出头教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 )
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依据有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
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地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
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地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
结婚登记要求男女双方共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况有()。
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况有()
一般来说,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亦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男女双方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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