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于2013年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三人均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2015年7月10日,甲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 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可由其子继承
B. 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除名
C. 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
D. 如甲因丧失行为能力而退伙,其退伙时间为收到合伙企业退伙通知之日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834****51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2356
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834****51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2357
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