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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持续督导意见时,内容应当包括()。
多选题
挂牌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持续督导意见时,内容应当包括()。
A. 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B. 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C. 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D. 与已公布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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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限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会计年度。
独立财务顾问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 )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____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____日内,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
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的期限自公众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结合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日内,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报送全国股转系统,并披露。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关于财务顾问持续督导,下列叙述错误的有()。Ⅰ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结合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做好持续督导工作Ⅱ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并购重组的规定,自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并等事项完成后的规定期限内,财务顾问承担持续督导责任Ⅲ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解除委托协议,委托人应当在2周内另行聘请财务顾问对其进行持续督导Ⅳ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0日内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Ⅴ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解除委托协议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作出书面报告,说明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理由,并予以公告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应做到财务独立,具体包括()。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核准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在重组方案实施完毕后()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重组业务总结报告。
挂牌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后,因自愿选择终止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或律师对异常转让无法发表意见或认为存在内幕交易且不符合恢复重大资产重组进程要求等原因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及时披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临时公告,并同时在公告中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众公司应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编制并披露实施情况报告书及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的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结合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出具持续督导意见,报送全国股转系统并披露。
关于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终止,表述正确的有()。Ⅰ挂牌公司自愿选择终止重组,应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Ⅱ独立财务顾问或律师对异常转让无法发表意见或认为存在内幕交易且不符合恢复重大资产重组进程要求等原因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应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Ⅲ中国证监会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要求挂牌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挂牌公司应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Ⅳ中国证监会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要求挂牌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挂牌公司应承诺自公告之Et起至少1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甲上市公司拟将全部经营性资产出售给控股股东乙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发行股份向丙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后,丙公司将成为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就该事项的下列表述,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有( )。 Ⅰ.甲上市公司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以及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意见 Ⅱ.甲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就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Ⅲ.甲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重大资产重组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应该另行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意见 Ⅳ.乙公司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意见 Ⅴ.丙公司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意见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至少披露下列那些文件( )。 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Ⅱ.董事会决议 Ⅲ.独立董事的意见Ⅳ.财务顾问报告
经核查,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证券暂停转让申请日前六个月存在异常转让情况,且挂牌公司拟继续推进重组进程的,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无法发表意见,或认为存在内幕交易且不符合恢复重大资产重组进程要求的,公司可以不终止本次重组。
挂牌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标的资产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应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关于持续督导,下列叙述正确的有( )。 Ⅰ.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结合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做好持续督导工作 Ⅱ.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并购重组的规定,自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没份购买资产、合并等事项完成后的规定期限内,财务顾问承担持续督导责任 Ⅲ.委托人应当在2周内另行聘请财务顾问对其进行持续督导 Ⅳ.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5日内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Ⅴ.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解除委托协议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作出书面报告,说明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理由,并予以公告
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对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表明确的结论性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应当与实施情况报告书同时报告、公告。
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可以另行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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