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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户籍人口1300万,常住人口已经超过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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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为2012~2014年北京市常住人口变化抽样统计资料。表中数据可以直接反映出北京市() 北京市2010年常住人口为1961. 2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604. 3万人,增长44.5%。平均每年增加60. 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8%。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员为704. 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5. 9%。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668. 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639. 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 45 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査的2.91人减少了0.46人。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012.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1. 6%;女性为948.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 4%。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 9下降为106. 8。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68.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15-64岁的人口为1621.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2. 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70. 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 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7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3个百分点。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81.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5. 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0. 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82. 7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1. 6万人。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85.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5. 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633. 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9. 3万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 5个百分点。 2010年,北京市常住人口是2000年的多少倍?( ) 2012年前后,广州常住人口超2000万人。 2012年前后,广州常住人口超2000万人() 北京市2010年常住人口为1961. 2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604. 3万人,增长44.5%。平均每年增加60. 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8%。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员为704. 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5. 9%。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668. 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639. 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 45 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査的2.91人减少了0.46人。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012.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1. 6%;女性为948.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 4%。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 9下降为106. 8。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68.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15-64岁的人口为1621.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2. 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70. 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 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7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3个百分点。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81.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5. 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0. 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82. 7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1. 6万人。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85.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5. 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633. 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9. 3万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 5个百分点。2010年,北京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 北京市2010年常住人口为1961. 2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604. 3万人,增长44.5%。平均每年增加60. 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8%。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员为704. 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5. 9%。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668. 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639. 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 45 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査的2.91人减少了0.46人。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012.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1. 6%;女性为948.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 4%。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 9下降为106. 8。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68.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15-64岁的人口为1621.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2. 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70. 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 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7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3个百分点。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81.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5. 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0. 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82. 7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1. 6万人。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85.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5. 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633. 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9. 3万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 5个百分点。2000年,北京市14岁以下人口总数是( )。 北京市2010年常住人口为1961. 2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604. 3万人,增长44.5%。平均每年增加60. 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8%。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员为704. 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5. 9%。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668. 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639. 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 45 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査的2.91人减少了0.46人。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012.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1. 6%;女性为948.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 4%。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 9下降为106. 8。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68.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15-64岁的人口为1621.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2. 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70. 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 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7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3个百分点。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81.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5. 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0. 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82. 7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1. 6万人。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85.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5. 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633. 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9. 3万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 5个百分点。2010年,北京市汉族人口与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约为()。 某市2018年的人口发展报告显示,该市常住人口1170万,其中常住外来人口440万,户籍人口730万。从区级人口分布情况来看,该市G区常住人口240万,居各区之首;H区常住人口200万,位居第二;同时,这两个区也是吸纳外来人口较多的区域,两个区常住外来人口200万,占全市常住外来人口的45%以上。根据以上陈述,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2014年北京市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包括60岁)65岁以下(不包括65岁)人口比65岁及以上人口()。 北京市2010年常住人口为1961. 2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604. 3万人,增长44.5%。平均每年增加60. 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8%。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员为704. 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5. 9%。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668. 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639. 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 45 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査的2 人口调查中发现某市2018年常住人口占总人数的60%,若该市2019年常住人口数量不变,流动人口增加100万,则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数的57%,那么该市2018年的常住人口数量最多为()万 北京市2010年常住人口为1961. 2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604. 3万人,增长44.5%。平均每年增加60. 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8%。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员为704. 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5. 9%。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668. 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639. 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 45 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査的2.91人减少了0.46人。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012.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1. 6%;女性为948.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 4%。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 9下降为106. 8。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68.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15-64岁的人口为1621. 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2. 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70. 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 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7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3个百分点。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81.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5. 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0. 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82. 7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1. 6万人。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85.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5. 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633. 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9. 3万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 5个百分点。根据上述资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2014年底某地区户籍人口6675.7万人,常住人口6118万人;乙:2014年某地区人口出生人数为82万人,则()。 根据城市规模划分新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 根据城市规模划分新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 某市2011年常住人口占人口总数的62%,若2012年常住人口数量不变,流动人口增加100万,则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数的57.2%,那么该市2011年的常住人口数量约为多少: 甲:2009年底某地区户籍人口6675 .7万人,常住人口6118万人;乙:2009年某地区人口出生人数为82万人,则( )。 “我国只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北京人口超过700万,上海人口超过700万,天津人口超过700万,重庆人口超过700万,因此,我国所有直辖市的人口都超过700万。”这一推理属于()。 “我国只有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北京人口超过700万,天津人口超过700万,上海人口超过700万,重庆人口超过700万,因此,我国所有直辖市的人口都超过700万”。这一推理属于 某城镇2008年相关资料如下:年末常住人口3万人(年初常住人口2.9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55万人;当年出生人口200人,死亡人口50人。该城镇人口性别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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