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张某以王某亲笔书写的5万元欠条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偿还欠款5万元。在诉讼过程中,王某承认向张某借款5万元,但表示后来二人又达成协议,张某同意将5万元赠与自己,因此不必再归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应当对二人存在借贷关系承担证明责任
B. 王某应对二人之间存在赠与关系承担证明责任
C. 王某提出的证明赠与关系存在的协议复印件属于反证
D. 王某提出的证明赠与关系存在的协议复印件属于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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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某为追索高某欠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调查时,原告张某首先向法庭出示了由被告高某出具的欠条。该欠条上写着:“今借到人民币肆万元整。借款人:高某。19 98年3月2日。”对此证据,被告高某认为,该欠条虽系其亲笔书写,但并不能证明4万元是借张某的,并辩称,其在1998年3月间是向人借过钱,并出具过同样的欠条,只是现在回忆不起来究竟向谁借过钱。本案中被告的证明责任应如何分配?依据和理由是什么? 某公司经理张某向王某借款1000万元用于扩展公司业务,后因经营不善,公司倒闭。张某通过电信诈骗方式获得赃款1000余万元后,偿还了王某1000万元欠款。因王某不知该款项来源,对张某偿还王某的1000万元不应当向王某追缴。 李某与王某有仇,为了报复王某,李某向公安机关谎称自己3万元被盗,并指使张某向公安机关证明自己被盗3万元系王某所为。张某构成()。 郑某将朋友李某和张某打伤,李某以郑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张某也向法院起诉,对王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张某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张某属于(  )。 张某与王某(女)结婚五个月后,王某怀孕,张某病故。当时,张某和王某共有财产18000元,张某之父提出与王某平分,王某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的处理应是() 张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人民币,李某即日便向张某交付了5万元,因而在完整意义上张某已经取得了该5万元的() 赵某给王某出具欠赌资3000元欠条一张,该出具欠条行为属于()。 李某与王某有仇,为了报复王某,李某向公安机关谎称自己被盗3万元,并指使张某向公安机关证明自己被盗3万元系王某所为。则张某的行为()。 2012年3月,张某将他与李某共有的一辆汽车出卖得款2万元。李某在外地得知后即来信要求分得1万元,张某未给。2015年1月,李某回到本地再次向张某索要,张某给了1万元。2月,张某得知诉讼日时效已过于是向李某索回1万元,李某拒绝,张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在某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由于投资品种价格大幅度下滑,张某向王某进行了借贷1000万元。如王某起诉张某,要求实现债权,下列关于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执行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张某因王某未偿还到期借款20万元,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王某下落不明已达半年。甲县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说明借条因王某过失已丢失的收条。经法院质证,双方当事人确定借条和收条所说的5万元是相对应的款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7年)() 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说明借条因王某过失已丢失的收条。经法院质证,双方当事人确定借条和收条所说的5万元是相对应的款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张某与王某(女)结婚五个月后,王某怀孕,张某病故。当时,张某和王某共有财产18000元,张某之父家提出与王某平分,王某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的处理应是() 张某在某银行取款时,发现自己账户多出了2万元,后来才知晓是银行的系统出现故障。银行要求其归还时,张某拒不归还。此时,银行可以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张某因王某未偿还到期借款20万元,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王某下落不明已达半年。甲县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王某与刘某之间有一债权债务关系,刘某欠王某5万元到期未还,刘某拒绝偿还。现王某得知张某欠刘某5万元钱,也已到期,对此王某可以行使()。 肖某想通过银行转账5万元给李某,却误转给王某,王某用于炒期货,获利1万元,15天后,才发现,肖某要求王某退回5万元并要求分割1万元利润,王某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说明借条因王某过失已丢失的收条。经法院质证,双方当事人确定借条和收条所说的5万元是相对应的款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7年真题] 甲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付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 )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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