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学历类
>
自考公共课
>
自然人某甲户籍地为河南,到北京住医院治病已1年以上。根据法律规定,应以( )为其住所。
单选题
自然人某甲户籍地为河南,到北京住医院治病已1年以上。根据法律规定,应以( )为其住所。
A. 河南
B. 北京
C. 河南和北京共同
D. 某甲任意选择的住所地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245****67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9396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245****67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9397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热门试题
自然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 )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院治病的除外。
根据司法解释,自然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院治病的除外。
“SZ3-1户籍地址是否变动”中的户籍地址,显示的是什么地址()
新《残疾军人证》“部别或户籍地”栏,仍服现役的残疾军人按军队的规定填写,退役的残疾军人填写户籍地。
小王的户籍上地址为北京,先被公司派遣上海工作8个月,后又在深圳连续住满2年,后又到杭州治病半年,小王现在的住所地应为()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地()
自然人有多个居所的,以户籍登记地为住所正确说法是:“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公民甲户籍地为湖北,去深圳亲戚家住了1个月,后来在北京做临时工达2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以( )为其住所。
公民甲户籍地为湖北,去深圳亲戚家住了 1个月,后来在北京做临时工达2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以()为其住所。
户籍地为以下哪个地区的不能申请韩国签证()
下列情形中户籍地发证机关应不予办理《婚育证明》。
自然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
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
现居住地向户籍地发出的协查信息主要包括()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地()提交书面申请。
甲的户籍在上海,1995年到北京治病,1996年5月治愈,回家乡浙江杭州市居住至今,问甲的住所地在()
流动人口的户籍地应落实的奖励优待有哪些?
应收账款出质人不得为自然人、学校、医院;应收账款对应的付款人可以为自然人()
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的家庭,其居住地与户籍地应当一致。居住地与户籍地不相一致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聚题库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