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 债、物权、亲属、继承
B. 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C. 西学为用”的精神
D. 《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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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目包括() 清末主持起草《大清商律草案》的机构是() 《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  )。 参加《大清民律草案》起草的机关有()。 《大清民律草案》共计38章,1569条。() 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最合适的?( )(2013年) 1904年1月清末修律颁布的《钦定大清商律》是由以下哪项法律组成的?( ) 参与制定《大清民律草案》的人员有(  )。 关于《大清民律草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清末变法修律,任命的修订法律大臣有(  )。 《大清民律草案》前三编的起草者是() 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最合适的? 清末成立的修订法律馆由当时刑部左侍郎()主持。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原则、内容特点和地位。 关于《大清民律草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取自()编纂而成的。 清末修订法律,确定了“(),博稽中外”的修律方针。 《大清民律草案》后两编“亲属”与“继承”的起草机关是(  )。 《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和继承两篇由()共同起草 以下哪一项是《大清民律草案》的最后一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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