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次网上报名6月24日截止
<p> 安徽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次网上报名啥时间为6月13日-6月24日,本次网上报名面向的是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大家赶紧去申请认定吧。</p>
<p><img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left: auto; margin-right: auto;" src="https://img2.meite.com/questions/202206/2062b020b8496cd.png" /><br /> <span style="color: #0000ff;"><strong>一、时间安排</strong></span><br /> <span style="color: #ff0000;">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至6月24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span>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br />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省直管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确定,并于4月15日前通过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布。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公告发布网址详见《安徽省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br /> <span style="color: #0000ff;"><strong>二、认定范围对象</strong></span><br /> 安徽省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br /> (一)户籍在安徽省内的人员;<br /> (二)持有有效安徽省居住证的人员;<br /> (三)安徽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a style="color: #0000ff;" href="https://www.jutiku.cn/app/258.html" target="_blank">专升本</a>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安徽省内就读学校的);<br />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安徽省的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br /> (五)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br /> (六)持有有效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br /> <span style="color: #0000ff;"><strong>三、认定地点及机构</strong></span><br /> <strong>(一)认定地点</strong><br />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安徽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br /> 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br />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br /> <strong>(二)认定机构</strong><br />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br /> <span style="color: #0000ff;"><strong>四、认定流程</strong></span><br /> <strong>(一)网上申报</strong><br /> <span style="color: #ff0000;">安徽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6月24日17时。</span><br /><span style="color: #ff00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span><br />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br />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br />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br /> <strong>(二)现场确认</strong><br />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要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要求,服从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br />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br />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br />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br />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br />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2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2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br /> ④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br />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br />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br />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br />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br />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br /> ④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报名环节“同步学籍”。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br />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br />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br />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br />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br /> (6)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br />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a style="color: #0000ff;" href="https://www.jutiku.cn/app/173.html" target="_blank">教师资格证</a>书)。<br />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br />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br />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br /> <strong>(三)资格认定</strong><br />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br /> <strong>(四)证书颁发</strong><br />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