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每日一练试题04月30日
<p class="introTit">单选题</p><p>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属于公共利益需要的是()。</p><ul><li>A:旧城区改建</li><li>B:国防设施建设</li><li>C:商业街区扩建</li><li>D:防洪设施建设</li></ul><p>答 案:C</p><p>解 析:公共利益的范围包括:①国防和外交的需要;②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④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⑤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p><p>2、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形式,其本质属性是()。</p><ul><li>A:工资性</li><li>B:福利性</li><li>C:社会性</li><li>D:住房保障性</li></ul><p>答 案:A</p><p>解 析: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性,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形式。</p><p>3、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应当在()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p><ul><li>A:10</li><li>B:20</li><li>C:30</li><li>D:60</li></ul><p>答 案:C</p><p>解 析: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p><p>4、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的说法,错误的是()。</p><ul><li>A: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在地表以下设立</li><li>B: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li><li>C: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划拨的方式</li><li>D: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与他人</li></ul><p>答 案:A</p><p>解 析:《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取得一定范围内的空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也可能将其空间中的部分空间分割出来,转让、租赁给他人或者用它作价入股等,从而使该被分割出来的部分空间具有了独立的经济价值。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其中,出让方式属于有偿使用方式。有偿使用方式除了出让,还有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方式。</p><p>5、下列房屋中,属于继受取得所有权的是()。</p><ul><li>A:受遗赠的房屋</li><li>B:依法没收的房屋</li><li>C:合法添附的房屋</li><li>D:合法建造的房屋</li></ul><p>答 案:A</p><p>解 析:继受取得分为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两种。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指因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p><p class="introTit">多选题</p><p>1、下列关于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有()</p><ul><li>A:大城市1.5元至30元</li><li>B:中等城市0.9元至18元</li><li>C:小城市0.6元至12元</li><li>D:县城0.6元至12元</li><li>E: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li></ul><p>答 案:ADE</p><p>解 析: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①大城市1.5元至30元;②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③小城市0.9元至18元;④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p><p>2、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有()。</p><ul><li>A: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li><li>B: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的</li><li>C:使用儿童代言人的</li><li>D:进行价格折扣的</li><li>E: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li></ul><p>答 案:ABE</p><p>解 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①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②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③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④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p><p>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p><ul><li>A:在本地无住房</li><li>B:在本地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li><li>C: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li><li>D:为外来务工人员且就业不稳定</li><li>E:收入稳定且达到申请的规定年限的</li></ul><p>答 案:ABCE</p><p>解 析: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②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③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p><p>4、由于程某所购商品住房的面积产生误差,他可以()。</p><ul><li>A:有权退房</li><li>B:要求双倍返还房屋总价款</li><li>C:要求双倍返还房屋面积差额部分价款</li><li>D:要求支付房屋价款差额的利息</li></ul><p>答 案:AD</p><p>解 析: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其处理原则作出相同规定: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其中,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本案例中,程某所购商品住房的面积产生误差比=(96-100)÷100×100%=-4%,绝对值超过了3%,程某有权退房,要求返还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要求双倍返还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p><p>5、A省B县人民政府为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A省人民代表大会出台的《A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A省政府颁布实施的《A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了《B县城镇职工住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B县城镇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B县城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全面完善了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并建立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015年3月,该市采取招标方式,选定C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园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每平方米成本价中,征地和拆迁补偿费100元。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200元,建安工程费600元,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100元,贷款利息30元。<br>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表述,正确的为( )。</p><ul><li>A:经济适用住房实质上就是廉租住房</li><li>B: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li><li>C: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可以划拨取得</li><li>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li></ul><p>答 案:BCD</p><p>解 析:A项,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以经济适用住房、住房公积金制度、廉租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因此,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是平行的关系。B项,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C项,已购公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权绝大部分是划拨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全部是划拨供给。D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