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职单招《旅游类》每日一练试题04月24日
<p class="introTit">判断题</p><p>1、白葡萄酒的最佳饮用温度为8℃~12℃。()
</p><p>答 案:对</p><p>解 析:白葡萄酒的最佳饮用温度为8℃~12℃。</p><p>2、客房送餐部一般设在西餐厅厨房附近,以方便备餐。()
</p><p>答 案:错</p><p>解 析:客房送餐部一般设在咖啡厅厨房附近,以方便备餐。</p><p class="introTit">单选题</p><p>1、唐朝僧人六次东渡日本,对日本佛教传播有重要贡献,他是?()</p><ul><li>A:慧能</li><li>B:法显</li><li>C:玄奘</li><li>D:鉴真</li></ul><p>答 案:D</p><p>解 析:唐朝僧人鉴真六次东渡日本,至第六次才成功,他传播佛教,为中日文化交流作出了突出贡献。</p><p>2、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成立的省级自治区是()
</p><ul><li>A:内蒙古自治区</li><li>B:新疆维吾尔自治区</li><li>C:宁夏回族自治区</li><li>D:广西壮族自治区</li></ul><p>答 案:A</p><p>解 析: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的时间是 1947 年 5月1日新维吾尔自治区成立的时间是 1955 年 10 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的时间是 1958 年3月5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的时间是 1958 年 10 月 25日西藏自治区成立的时间是1965年9月9日排除BCD项A项正确。故选A。</p><p class="introTit">多选题</p><p>1、下列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有()
</p><ul><li>A:黄山</li><li>B:雁荡山</li><li>C:庐山</li><li>D:苏州园林</li><li>E:安徽古村落</li></ul><p>答 案:ACDE</p><p>2、中国旅游地理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
</p><ul><li>A:旅游资源</li><li>B:旅游者</li><li>C:旅游业</li><li>D:旅游信息与地图</li><li>E:旅游区划</li></ul><p>答 案:ABCDE</p><p>解 析:中国旅游地理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旅游资源的研究、旅游者的研究、旅游业的研究、旅游信息与地图的研究、旅游区划的研究。</p><p class="introTit">主观题</p><p>1、两名小学生李某和王某放学后在路边玩耍,两人相互扔石子时,其中一个石子砸伤路人赵某。李某和王某赶紧联系家长将赵某送医,为此花去治疗费若干。经查,无法确定是谁扔的石子砸中赵某,且李某和王某均无个人财产。
请回答:
(1)李某和王某扔石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为什么?
(2)赵某是否有权请求李某和王某双方的家长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p><p>答 案:(1)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的危险 行为有可能造成他人的损害,但不知道数人中何人造成实际的损害。李某和王某二人扔石子的行为造成路人赵某受伤,应认定为共同危险行为。
(2)赵某有权请求李某和王某的家长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在监护人责任中,无论监护人有无过错,是否尽到监护责任,监护人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不能以尽了监护责任为由免除责任。王某和李某作为小学生,应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对赵某承担赔偿责任。</p><p>2、第一次世界大战两大交战集团的最初组成如何?大战期间不同集团的成员发生了什么重大变化?
</p><p>答 案:(1)最初组成:同盟国集团包括德国、奥匈帝国、意大利;协约国集团包括英国、俄国、法国。(2)成员变化:①大战爆发后,奥斯曼帝国、保加利亚加入同盟国集团;塞尔维亚、比利时等加入协约国集团。②原属同盟国的意大利后来加入协约国集团;日本、美国也先后加入协约国集团。</p><p class="introTit">论述题</p><p>1、论述物权法定原则。
</p><p>答 案:(1)概念: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均须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任意创设与法律不同的物权种类或协议改变物权的内容。 (2)意义:为了避免由于认识不一带来的混乱,由法律统一地明确规定物权的种类、内容,成为保障经济秩序、保证民事主体交易安全的基本要求。(3)物权法定原则的要求具体表现在:物权的种类法定,即不得创设我国法律未规定的新种类的物权;物权的内容法定,即不得创设与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的物权或变更物权的法定内容;物权效力法定,即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为物权设定不同于法律规定的效力。物权法定原则为强行性规定,非依《物权法》或其他法律规定的物权种类和内容而创设的“物权”,不被认可为物权,不具有物权效力。
</p><p>2、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及适用情形。
</p><p>答 案:(1)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致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①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②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③违反先合同义务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3)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主要情形: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④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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