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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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p>  辽宁鞍山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span style="color: #ff0000;"><strong>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5日8:00-6月24日</strong></span>,大家需要在这段时间内登录&ldquo;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对应的报名入口,按提示流程完成网上报名。</p> <p><img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left: auto; margin-right: auto;" src="https://img2.meite.com/questions/202205/25628df5005e91e.png" /></p> <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99ccff;"><strong>一、认定资格种类</strong></span></p> <p>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p> <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99ccff;"><strong>二、认定对象范围</strong></span></p> <p>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鞍山市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各类别教师资格认定。</p> <p>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p> <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99ccff;"><strong>三、申请认定人员类别划分</strong></span></p> <p>  为方便申请人参加资格认定,将申请人员划分为&ldquo;A、B、C&rdquo;3个类别:</p> <p>  <strong>A类:</strong>取得全国&ldquo;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rdquo;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的人员。</p> <p>  <strong>B类:</strong>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专业毕业,未曾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简称&ldquo;往届师范生&rdquo;)。</p> <p> <strong> C类:</strong>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p> <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99ccff;"><strong>四、认定条件</strong></span></p> <p>  (一)学历资历</p> <p>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p> <p>  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前,尚不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2022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凭学信网学籍证明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但需凭毕业证书领取<a style="color: #0000ff;" href="https://www.jutiku.cn/app/173.html" target="_blank">教师资格证</a>书。</p> <p>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22届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p> <p>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strong>二级乙等</strong>及以上标准(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2003年6月15日前取得的普通话证书已作废),取得相应等级证书。</p> <p>  关于普通话测试相关问题,请咨询鞍山市招考办成招部,咨询电话:0412-2698079。</p> <p>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p> <p>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p> <p>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99ccff;"><strong>五、认定工作具体安排</strong></span></p> <p> <strong> (一)网报时间</strong></p> <p>  <span style="color: #ff0000;">5月25日8:00-6月24日16:00。</span></p> <p>  <strong>(二)报名方式</strong></p> <p>  考生登录<span style="color: #ff0000;">&ldquo;中国教师资格网&rdquo;(http://www.jszg.edu.cn)</span>,选择对应的报名入口,按提示流程完成网上报名。驻鞍高校在读研究生申请教师资格须以既有学历信息申报。</p> <p>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申请人用户手册》(见附件1),按要求填报各项信息。</p> <p>  网报时请上传近期本人小2寸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200k,图片为jpg格式,须与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p> <p>  请认真核对个人身份信息的正确性和上传的证件照片、《个人书》照片是否清晰规范,确保无误后提交。</p> <p>  网报后请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在收到教师资格证书之前请勿更换手机号码。</p> <p>  <strong>(三)体检</strong></p> <p>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下载使用《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的考生下载使用《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体检表需正反面打印,考生自行选择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表》(含化验单)在现场确认时上交。</p> <p>  <strong>(四)现场确认</strong></p> <p>  暂定于<span style="color: #ff0000;">7月12日-7月22日</span>进行现场确认。</p> <p>  6月24日将在鞍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ldquo;鞍山教师资格认定&rdquo;同步发布《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请认真阅读《公告》并按要求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现场确认公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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