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职单招《旅游类》每日一练试题03月03日
<p class="introTit">判断题</p><p>1、快递业务员面对客户,一定要诚实守信,在向客户介绍产品时,实事求是地介绍真实情况,不能为了招揽客户,不顾事实地提供虚假信息。()</p><p>答 案:对</p><p>2、维吾尔族的一年一度最为隆重的节日是古尔邦节、肉孜节。()</p><p>答 案:对</p><p class="introTit">单选题</p><p>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体现的民法基本原则是()</p><ul><li>A:自愿原则</li><li>B:平等原则</li><li>C:公平原则</li><li>D:绿色原则</li></ul><p>答 案:C</p><p>解 析:《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符合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p><p>2、具有革命首创精神的农民起义是()
</p><ul><li>A:陈胜吴广起义</li><li>B:刘邦项羽起义</li><li>C:绿林赤眉起义</li><li>D:金田起义</li></ul><p>答 案:A</p><p>解 析:直接原因:秦二世元年七月,朝廷征发贫苦人民去驻守渔阳,九百个人停驻在大泽乡。陈胜、吴广都被编入谪戍的队伍里,担任了屯长。恰巧遇到天下大雨,道路不通,估计已经误了期限。误了期限,按照秦朝法律都应当斩首。陈胜、吴广便发动戍卒起义。</p><p class="introTit">多选题</p><p>1、北京故宫内廷有三座花园,分别是()</p><ul><li>A:宁寿宫花园</li><li>B:清宁宫花园</li><li>C:慈宁宫花园</li><li>D:坤宁宫花园</li><li>E:御花园</li></ul><p>答 案:ACE</p><p>解 析:内廷有三座花园,即宁寿宫花园、慈宁宫花园和御花园。</p><p>2、中办印发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规划》要求,深化巡视监督与()统筹衔接,加强巡视监督与组织监督协作配合,充分运用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的专业力量和监督成果,增强监督合力。
</p><ul><li>A:联动监督</li><li>B:纪律监督</li><li>C:监察监督</li><li>D:派驻监督</li></ul><p>答 案:BCD</p><p>解 析:2023年5月,中办印发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规划》规定,按照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要求,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负责、巡视巡察机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被巡视巡察党组织配合的巡视巡察工作体制机制。《规划》要求,深化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加强巡视监督与组织监督协作配合,充分运用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的专业力量和监督成果,增强监督合力。故本题答案为BCD。</p><p class="introTit">主观题</p><p>1、概括造成东欧剧变的内因和外因。从东欧剧变的历史中可以总结出什么教训?
</p><p>答 案:内因有照搬苏联模式,阻碍了社会经济发展,伤害了社会主义的声誉和民族感情;外因有苏联提出新思维,西方的和平演变策略等。可总结的教训如:各国都要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以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防止和平演变等。</p><p>解 析:题目明确要求概括东欧剧变的内因和外因,这就先要对基本史实进行分析,区分出内因和外因。对于教训,本题没有规定具体的方面,属于开放式问答,可以根据上述材料和所掌握的历史知识作答。
</p><p>2、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和西方国家推行冷战政策的主要事例,并概述其主要内容。
</p><p>答 案:主要事例有丘吉尔的反苏反共演说,美国以希腊、土耳其受到威胁为由对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发动冷战,“马歇尔计划”和组成北约等。丘吉尔的演说公开主张遏制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美国总统杜鲁门以援助希腊、土耳其为由,提出要遏制共产主义;“马歇尔计划”借援助西欧经济复兴之名,以经济援助为手段,稳定西欧,控制西欧;美国与欧洲一些国家组成政治军事集团——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针对苏联进行冷战。</p><p>解 析:本题以叙述史实为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和西方国家推行冷战政策都有哪些事例,然后对这些事例的主要内容加以概述即可。可以从政治、经济、军事三方面进行思考,丘吉尔的反苏反共演说和美国援助希腊、土耳其,是美国和西方国家对共产主义进行遏制和在全球进行扩张的政治宣言;“马歇尔计划”是这一宣言在经济领域的应用;而组建北约则是美国推行冷战政策在军事领域的突出表现。
</p><p class="introTit">论述题</p><p>1、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及适用情形。
</p><p>答 案:(1)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致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①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②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③违反先合同义务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3)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主要情形: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④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p><p>2、试述物权的效力。
</p><p>答 案:(1)物权的排他效力。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标的物之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相抵触的物权的效力。 (2)物权的优先效力。
①物权相互问的优先效力。在同一个标的物之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时,先成立的物权具有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的效力。
②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的客体和债权的给付物为同一标的物时,无论物权成立先后,其效力均优先于债权。
(3)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是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得追及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该物。
(4)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是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者被侵害之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恢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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