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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每日一练试题11月04日
<p class="introTit">判断题</p><p>1、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p><p>答 案:对</p><p>解 析:本题考查行政赔偿的追偿制度。《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p><p>2、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p><p>答 案:对</p><p class="introTit">单选题</p><p>1、没有公证遗嘱的数份遗嘱中,如果内容相抵触的,以哪个遗嘱为准().
</p><ul><li>A:口头遗嘱</li><li>B:自书遗嘱</li><li>C:代书遗嘱</li><li>D:最后所立的遗嘱</li></ul><p>答 案:D</p><p>解 析:本题考查了遗嘱的效力的知识点。公证遗嘱优先于非公证遗嘱,非公证遗嘱之间,后成立者优先于先成立者,因此应选D项.</p><p>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
</p><ul><li>A:不可以转让</li><li>B:可以转让</li><li>C:县否转让由当事人协商决定</li><li>D:一并转让</li></ul><p>答 案:D</p><p>解 析:本题考查了地役权的转让的知识点。《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p><p class="introTit">多选题</p><p>1、民事法律行为特殊书面形式包括( )。</p><ul><li>A:公证形式</li><li>B:公告形式</li><li>C:鉴证形式</li><li>D:审核登记形式</li><li>E:合同形式</li></ul><p>答 案:ABCD</p><p>解 析:特殊书面形式,指除了当事人以文字记载的意思表示以外,尚需国家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公告形式。</p><p>2、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包括</p><ul><li>A: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股份为质物的质押合同</li><li>B:以汇票、支票、本票为质物的质押合同</li><li>C:以依法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为质物的质押合同</li><li>D:以提单、仓单、存款单为质物的质押合同</li></ul><p>答 案:AC</p><p class="introTit">主观题</p><p>1、无因管理</p><p>答 案: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p><p>2、刘某拿着自己的一张艺术照到甲装裱店进行装裱,支付装裱费2000元。后刘某发现,自己的艺术照被甲装裱店用于其网站的商业宣传。为此引起纠纷。
请回答:
(1)刘某与甲装裱店之间存在何种合同关系?为什么?
(2)甲装裱店的商业宣传行为侵犯了刘某的何种人格权?为什么?</p><p>答 案:(1)承揽合同。《民法典》第770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 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本案例中,刘某将自己的艺术照交给甲装裱店进行装裱,并支付了装裱费2000元,而甲装裱店接受了这个任务并完成了装裱工作,这符合承揽合同的要素。
(2)肖像权。肖像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自己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案例中,甲装裱店未经许可将刘某的艺术照用于网站的商业宣传,侵犯了刘某的肖像权。</p><p class="introTit">论述题</p><p>1、论述物权法定原则。
</p><p>答 案:(1)概念: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均须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任意创设与法律不同的物权种类或协议改变物权的内容。 (2)意义:为了避免由于认识不一带来的混乱,由法律统一地明确规定物权的种类、内容,成为保障经济秩序、保证民事主体交易安全的基本要求。(3)物权法定原则的要求具体表现在:物权的种类法定,即不得创设我国法律未规定的新种类的物权;物权的内容法定,即不得创设与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的物权或变更物权的法定内容;物权效力法定,即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为物权设定不同于法律规定的效力。物权法定原则为强行性规定,非依《物权法》或其他法律规定的物权种类和内容而创设的“物权”,不被认可为物权,不具有物权效力。
</p><p>2、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及适用情形。
</p><p>答 案:(1)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致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①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②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③违反先合同义务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3)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主要情形: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④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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